經過了 4 個月,
今天終於收到台北縣政府的裁決了,果然明理多了~以最輕罰$1200
之前永和市清潔隊還曾打電話來跟我說他們可以少罰我一點,但是還是要兩千多~
靠!還好我沒有傻傻被騙,有上訴去台北縣政府~
裁決書的重點有三:
一、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;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,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;應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。
二、$4500的罰鍰已屬過當
三、該處確實已有大型家具違規棄置成堆,有誤導民眾認其為合法可棄置家具之嫌,原處分機關即應善盡清除,避免民眾誤解。
故處以最低罰鍰 $1200 已足資警惕。
經過這件不公平的事情之後,我已經恨死永和市政府,
只要有一點問題,我就硬要去寫市長信箱,因為我強烈認為公務員都閒閒沒事做。
我也開始無心不環保,不回收,
看到永和市免費接駁公車貼的洪一平照片,更是不屑~
對警察也充滿不信任,更發誓我不會再投爛國民黨,
這就是永和市清潔隊亂開罰單的代價~
一個單位的行為,足以危害整個市的團隊形象,甚至危害地球‧‧‧
至於還要不要再上訴,$1200我是可以接受了,
但二姐說又沒有錯,為什麼要罰?
說的也是,所以我還要再考慮看看。
以上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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